放下身段

每一個幼兒有其特殊的人格特質,即便出生在同一個家庭內的兄弟姊妹,也可能擁有迥異的氣質,有的外向活潑,有的內向羞怯,有的平易隨和,有的堅持固執……。尤其是意志力強堅持度高,不易妥協的幼兒較容易被父母視為敢向權威挑戰,不易管教的頭痛人物。如果父母對於幼兒的氣質基於瞭解與接納,而能做有原則適度地妥協-適度的放下身段,可能較容易化解因幼兒不合理而帶來的衝突。

例如:要求收拾玩具是令很多父母傷腦筋的課題。首先父母要實施「防患未然」的策略-也就是早在幼兒會獨立坐著玩玩具(大約56個月),就可以示範並教導如何將玩具歸位至儲放的儲藏袋、儲藏箱、儲藏櫃以及專屬玩具收藏的角落……,並且教導幼兒收拾玩具的方法,如此一來在「預防」的工作上,大抵就緒了。待幼兒收拾完畢,父母可與幼兒有一席簡短的對話,並且表明對他/她的期望:「這次媽媽幫忙你/妳收拾玩具,我們很快就把玩具收拾乾淨,媽媽看到因為你/妳其實很能幹,所以能做得這麼好,你/妳可以不需要幫忙的,媽媽希望下次你會自己收拾」。我們並不要幼兒生活在父母期望的陰影之下,但是合理的期望是促使幼兒邁向成熟的催化劑。


一旦遇上那一類意志力強,堅持不收拾玩具的幼兒,強硬地手段似乎完全無法奏效時,適時的放下身段,做適度地妥協也許更加直接有效:「媽媽今天可以幫忙你一起收,你自己也要收拾」;「來!我們一起來把玩具送回它的家」,當幼兒開始動手收拾時,父母就肯定他會收拾玩具的行為:「媽媽好高興,看到你會收拾自己的玩具」、「你看現在你把玩具都收回玩具櫃裡,房間就變得好整齊,玩具都回家了,下次你要玩的時候就很容易找得到耶」。

言出必行
當然有些時候父母決定採取鐵腕政策,在採用鐵腕政策之前,要有親子雙方協議的承諾,例如:只要是父母代為收拾,其後果是三天不准玩該玩具,坐在床上休息五分鐘……。這些是雙方同意立下的公約,或有甚者父母以丟掉玩具為懲戒。萬一情況演變至此,唯一的「金律」就是確實執行,即使壯士斷腕也決不食言。
在多親子的對立之中.很多幼兒早已洞悉父母的弱點,恐嚇威脅只是作勢而已。從此,幼兒便視父母的警告為耳邊風,同時也將其他父母所警告的行為後果等閒視之,一場親子的拉距戰就綿延不息。父母對於幼兒不合理行為的後果或懲戒設立必須是理性可執行的;在不會造成幼兒身心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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