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過一對年輕的夫妻常吵架,每當兩人冷戰的時候,孩子就變成傳聲筒。丈夫打電話回家,請兒子轉達:「跟你媽咪說,我明天出差去香港,三天回來。」太太回敬:「跟你把拔說,不回來也沒關係。」兒子才五歲,就已經被這對經常吵架的父母,訓練得比一般孩子來得早熟,沒有把這句氣話,傳回父親的耳朵,只是小心翼翼地對妹妹說:「這幾天媽咪心情不太好,我們要乖一點。」聽得我們身為叔叔、阿姨的朋友們很心疼。
 
  好友們一起勸告她說:「不要再這樣做了,孩子是無辜的。」沒想到她的回答很殘忍,也很寫實:「我又何嘗願意呢?夫妻不講話時,總需要溝通的橋樑吧!我就是故意要讓他面對自己的兒子,看他會不會難過。」語意之中,還把子女當做懲罰對方的工具呢!
 
  爸媽吵架,夾在中間的孩子,已經夠無辜了。如果,還要左右為難地調停雙方,處境更是堪憂。但是,還有比這個更嚴重的,就是大人做錯事,還要小孩當證人。社會新聞版面曾刊登一則消息,丈夫趁著老婆出差時屢次偷腥,太太發現丈夫行為怪異,佯裝出差後中途回家抓姦,果然人贓俱獲。開庭時,檢察官傳喚年僅四歲的女兒作證,證詞是:「爸爸和阿姨脫光光疊在床上。」
 
  這個官司,理所當然是由女主人獲勝。雖然,她顧及家庭的圓滿,選擇只告和丈夫外遇的女子,讓丈夫倖免於難,但是,我很懷疑這個家庭的破鏡,要如何重圓?一個為人父親者的尊嚴,和一個受傷害的幼小心靈,是否能夠隨著家庭恢復完整而一起復原?
 
  好漢做事,好漢當;好女做事,也該自己扛!夫妻相處的事情,若是牽拖到自家子女身上,所造成的遺害,一生都難以補償。
 
  我的一位男性好友,幼年時常常跟著母親到處抓姦,數度經歷破門而入,看見父親脫光光和別的阿姨在床上的畫面。後來他的原生家庭破碎,自己也對幸福完全絕望,到現在已經是中年人了,還是無法相信感情,時常在網路尋找一夜情,他的ID取得很貼切,叫做:「不要感情的負擔!」
 
  感情不睦的夫妻,無異於間接培養性愛浪子,愛吵架的父母,是否想過自己對子女做了最壞的示範?


引用處:
天之驕子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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