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個性倔強,不忘強調自己什麼都不圖也毫無虧欠,只求離婚一毛錢都沒拿。眼看前夫坐擁幾幢她口中靠她打點才攢下的房子,對照自己晚年的辛苦,滿腹不平。姿態做足的背後其實是說不出的後悔。 

 

人性的弔軌NO.2:為了一時的面子賭上所有,卻又吞不下這苦果怨天尤人。 

 

很 多人視離婚為洪水猛獸,當然,離婚不值得鼓勵,但事無好壞態度才是關鍵。許多夫妻勉力維持的理由是為了孩子,我打心裡尊敬,因為那表示必須割捨自己對情愛 的嚮往、無視婚姻中的貧乏空洞並且甘之如飴。任何情況下在孩子面前都不忘營造和諧的氣氛、不在孩子面前爭吵;當情緒逼近臨界點崩潰之際也絕不對孩子說出: 『這一切都是為了你們』諸如此類的對白。

如果做不到就請誠實面對自己真的沒那麼偉大。 


人性的弔軌NO.3:人經常不願承認能耐有限而高估自己,最後只會失去更多 



離婚不是罪更不代表我們不是好爸爸好媽媽。關鍵在於:父母必須先有正面的態度才能用健康的方式教導孩子如何在雙親離異的家庭中身心健全的成長。

「當我爸媽決定離婚我真的很想鼓掌叫好:你們終於想開了、早就該離了!從小就看他們吵吵鬧鬧,家裡氣氛怪異我們總是要戰戰兢兢,就像明明屋子裡有一頭大象但每個人都假裝看不見,好累好辛苦,,還得聽我媽抱怨都是為了我們所以他犧牲多大,我們又是多麼不知感激。」曾聽朋友如釋重負的說。

「為了你所以我如何如何」這樣的說法真能 體現自己的用心?或只是徒增他人的心理負擔而更加抗拒?該不該付出、怎麼付出、付出多少都是自己的決定,沒人拿刀架脖子上逼迫我們,人的確需要情感上的慰 藉才能源源不絕的給予,但那是真心照見的流露無法用回報率來計算,因為付出本身便是一種獲得。

當 那些感情不睦或離異的夫妻為了財產為了撫養權、互揭傖疤羞辱對方時,我不禁駭異地想:你們真的愛過嗎?你們真懂得什麼是愛嗎?如此傷害一個曾經同床共枕至 為親愛的人?人可以愛可以不愛,可以因為各種無法妥協的理由放棄婚姻的承諾,但人是有情份的,再怎麼樣都是自己的選擇不是嗎?糟蹋對方如同輕賤自己、輕賤 曾有的那份情與真,怎麼忍心?受害者的形象或可贏得一時的同情卻無助於解決問題,一味的偏頗只會招致更惡劣的對待使自己陷入不堪的處境。

愛,是向善的,是寬厚體恤包容尊重,是提升彼此的力量,絕非使人自私貪婪面目猙獰,那褻瀆了愛的原意。 
 

人性的弔軌NO.4:檢討反省都是別人的事,公平只留給自己。 



太多埋怨與悔恨讓媽過得辛苦,我無力也幫不了,只有將她視為借鏡不讓自己重蹈覆轍。得失利弊一但想清楚、決定了,只有用心努力反省改進。不論成敗對錯、不為誰,我都認。誰需要為我的人生負責?除了自己。這輩子我只求活的明明白白、心甘情願,不後悔。 

許是這樣,我在乎事物的本質性勝於外部問題:婚姻的意義是什麼?

我不確知怎麼做才是個好媽媽,我成長的環境裡沒有模範可參考,我敬畏DNA的神秘:幾個孩子裡某種程度上我跟媽是最相似的。基於這個同質性,我努力想殺出條血路活岀自己的樣子,我選擇放棄母親的腳色。既然如此,拋開傳宗接代的天職、婚姻之於我的意義究竟是什麼?

那不是社會賦予約定俗成的意義,也不是為了交代了事或嚇阻他人,更不只是愛情開花結果的證明。它應該具有更深的意函,是每個人都不同、只屬於我的意義。

「不要把婚姻想得太複雜,真不行就離婚啊,不試怎麼知道呢?」聽 過不只一個人這麼說。我沒辦法讓婚姻在這樣的邏輯下開始,我要它篤定無懼絕不輕言毀棄,我必須要能誠實無欺的告訴自己、告訴對方:生死與共,不離不棄;我 要對得起自己更不能辜負攜手約定的他。那個「意義」,將使我在婚姻中每個低潮艱難的時刻毫不猶豫懷疑:只要我們的愛還在一天,我就不會鬆開牽你的手。那個 「意義」會讓我知道該怎麼做,懷著覺悟一般的心情。

而就算,就算最後我們還是回到各自的生活,在這樣的對待中我相信彼此都會感激,曾在對方的陪伴下一起發現愛、學習愛,這段路是圓滿,沒有遺憾。

結婚不代表愛情的總結,可貴的的是婚姻的精神和實踐的過程。離婚也不是愛的最終回,我寧可視它為重新思考婚姻與愛的轉捩點,一個重拾幸福的機會。否則,悲劇只會不斷重演,直到我們懂得、學會、有所領悟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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